关于校区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
校区各部门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20〕27号)精神,结合校区实际,现将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4月3日(星期六)至5日(星期一)放假调休,共3天。4月6日(星期二)正常行课、上班。

二、相关要求

1.教学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,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。

2.请全体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,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,节假日期间注意安全,做好个人防护,减少外出,避免人员聚集,切实保障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。

3.相关单位做好值班、安全和后勤保障等工作。值班、备勤人员保持要保持通讯工具畅通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
校区办公室

2021年3月30日